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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全方位履行法定职责 实现“综合查一次”

法治辽宁
2024-10-25


编者按

写在前面


日前,辽宁省出台《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辽宁”开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的典型经验做法,更好保护经营主体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鞍山市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鞍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重要任务。日前,鞍山市在市政府网站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共涉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等31个行政执法部门共计253项检查计划,对一个经营主体的检查首次达到8个部门联合实施,实现“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占比近40%,提前两年完成了我省制定的三年规划。

为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市司法局要求市区两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检查中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依托平台完成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为此,市司法局分解出的50项工作任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率先开展了市县两级专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行政执法委托相关工作。加大与党委编制部门配合力度,合力推进执法主体合法化工程,因法规调整清理市级主体1个,督促县区重新确认28个行政执法主体,全地区总计公示行政执法主体230个。

下一步

市司法局将印制新版《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及复议应诉对接责任表》,加强“府院联动”明确行政复议应诉第一责任人,构建了与两级政府复议机构、两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互联互动机制,通过“同堂培训”、文书指导、案卷交叉评查指导、庭审旁听、典型案例交流发布、常态化开展座谈指导等多种有效形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文章来源丨厅组织宣传处、鞍山市司法局编辑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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